辽宁哪个猪场大
辽宁哪个猪场大,山西有禁养猪区吗?
2017年-2020年禁养区内将被清退的省(市、自治区)
1、黑龙江 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各级政府要于2016年底前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并制定畜禽养殖场(小区、专业户)关闭或搬迁方案,2017年底前完成清理整顿。禁养区划定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省环保和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全面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等设施;散养密集区内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自2016年起,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未按要求建成无害化污水污物处理设施的养殖场(小区)不得通过动物防疫条件审批。到2020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的比例达到75%以上。(省环保厅牵头,省农垦总局、畜牧兽医局参与)
2、吉林 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配套建设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2017年底前,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2020年底前,全省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00%。
3、辽宁 《辽宁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出2016年要加强综合防治,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2016年底前要完成全省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2017年底前要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此举意味着生猪禁养由南及北,土地资源丰富、环保压力较小的北方养猪大省辽宁也要开始“拆猪场”。
4、重庆(永川) 2016年1月25日印发的《重庆市永川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15-2020年)》要求,到2017年,基本完成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建立完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体系建设,增强畜禽养殖环境监管能力,确保全区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确保100头以上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到2020年,深化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重点实施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解决农村畜禽布局性污染和面源污染,确保全区所有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达到90%以上,污染防控机制体制进一步完善,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实现畜禽养殖与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发展。
5、江苏 江苏省全面推进农村污染治理,加大防治畜禽养殖污染。今年年底前,完成全省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2017年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6、安徽 安徽省农委等部门出台意见,提出2016年6月底前,各县市区政府要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确定禁养区内需关闭搬迁的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名单,并向社会公布。2017年底前,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将依法关闭或搬迁。
7、山东 山东印发《山东省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利用实施方案》,计划2017年底前完成禁养区内养殖场户关闭或搬迁,限养区和适养区内,新建畜禽养殖场(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2020年争取75%的畜禽养殖实现种养结合、农牧循环。
8、河南 2016年2月1日,河南省政府下发《河南省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提出:2016年,各地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水环境质量达标要求,科学合理调整畜禽禁养区、限养区范围,列出禁养区需关停或搬迁的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清单。2017年底前,全部关闭和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9、广东 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珠三角区域提前一年完成。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与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自2016年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其中:广东河源自2014年起依法取缔禁养区养猪场1085家。
10、宁夏回族自治区 2016年10月启动禁养区划定工作,2016年12月31日前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各县(市、区)禁养区方案发布后,农牧部门会同环保部门要尽快提出禁养区内已有养殖场和小区的关闭、搬迁工作方案,包括相应的补偿方案,并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于2017年年底完成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户)的关闭搬迁工作。要特别做好转产人员的安置,减少社会矛盾。
11、广西壮族自治区 自治区政府印发的《关于广西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2017年底前,广西将全面完成县(市、区)禁养区的地理标注和发布工作,并依法推进分区管理,制定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拆迁计划,落实养殖场关停拆迁补助,确保2018年底前禁养区内的所有养殖场全部关闭或拆除。按照《方案》,2016-2017年,广西获得生猪养殖大县奖励以及位于西江水系“一干七支”沿岸的各县,将选择养殖密度高、养殖污染问题突出的区域先行试点;2018-2019年,广西将全面完成各地禁养区养殖场的关闭或拆迁,清洁养殖模式在全区各地广泛应用。到“十三五”末期,畜禽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将基本实行清洁养殖模式,畜禽养殖废弃物基本实现综合利用或委托处理,生态种养模式广泛应用,实现化肥零增长的县达到40%,各畜禽规模养殖配套的病死畜禽综合处理设施均建成。
12、重庆 根据环保部办公厅《关于通报长江经济带环保专项督查情况的函》(环办环监函〔2016〕691号)和重庆市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长江经济带环保专项督查整改方案(征求意见稿)》要求,按照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禁养区畜禽养殖搬迁的总目标,尽快制定禁养区畜禽养殖搬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严格落实阶段任务,强化责任,务求实效。
13、贵州 2016年3月22日,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和贵州省环境保护厅联合下发《贵州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据环境容量,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的划分工作,在两大流域、八大水系覆盖地区尤其要做好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的划分。到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规模养殖户。在禁养区外根据土地承载力,也要有计划地实行养殖总量控制,在畜禽养殖存栏总量超过控制总量的区域内,不得新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非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必须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合理布局。
14、陕西 2016年,陕西省将全面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制定实施全省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2017年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除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外,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也须根据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从今年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将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
15、甘肃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划分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加强分区分类管理。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和实用的污水处理设施,推行规模化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和建设,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的污染治理。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比例,鼓励建设养殖业和种植业紧密结合的生态工程,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弃物加工成生物有机肥综合利用工程。细化相关资金补贴及政策优惠等规定,促进有机肥生产和施用。2016年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持续提升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清洁生产水平。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到2020年,80%以上的规模化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固体废弃物和污水贮存、处理设施。加大对农户散养畜禽养殖的引导管理,强化人畜分离,远离重要水源地。对有条件的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加强农村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16、青海 青海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青海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西宁市、海东市2016年底前完成黄河谷地和湟水流域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的划定,2018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其他地区2017年底前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的划定,并限期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对达不到规模的养殖专业户,要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现畜禽粪便收集后处理利用。鼓励培育养殖业和设施农业的循环发展模式,推进养殖废弃物生物质燃料的综合利用。自2016年起,新建、改建和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饲养、屠宰、加工以及病死畜禽处理等环节的规范化环境管理体系。
17、内蒙古自治区 县级农牧部门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尽快提出划定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小区)的区域(以下简称禁养区)及区内已有养殖场(小区)的关闭、搬迁工作方案,包括相应的补偿方案,并报请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要特别注意做好转产人员的安置,减少社会矛盾。禁养区划定应以保障环境安全、优化畜牧业布局为目标,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区域为重点,以实现保护目的为标准,依法、科学开展划定工作,防止盲目扩大禁养区范围。禁养区划定应于2016年底前完成,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
18、西藏自治区 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科学编制规模化畜禽、水产养殖规划,划定禁养区,2017年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应当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十三五”期间,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修建大中型沼气设施。自2016年起,(略))、畜禽养殖小区内部环境管理制度,建立一场(厂)一档的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措施。规范水产养殖,科学规划规模化水产养殖业的发展,并划定水产养殖禁养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禁止水产养殖。
1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防治畜禽养殖污染。2016年底前,各级人民政府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按照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的原则,科学规划布局畜禽养殖。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根据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自2016年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干湿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规模化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比例达到75%以上,畜禽粪便污水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
禁养区划定工作进行中、尚无明确拆迁时间表的省(市、自治区)
1、湖北 湖北省2016年1月份开始湖北省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技术规范(试行),各地划定的畜禽禁止养殖区内,不得新建和改扩建畜禽养殖项目,除因教学、科研、旅游以及其它特殊需要,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保留并完善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措施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外,其余畜禽养殖场(小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限期关停转迁。
2、山西 开展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并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省环保厅牵头,省农业厅等参与,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海南(三亚天涯区) 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日前出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明确要求全区22个社区、海坡行政村为禁养区,禁养区内禁止一切畜禽养殖。《办法》颁布前已建成的、处于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限期搬迁或关闭,养殖户要转产。在规定时间内不搬迁或关闭的,一律视为违规搭建。
4、四川 为保障农村地区生态环境安全、促进畜禽养殖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和主要污染物减排为工作水平,根据环境保护部要求,请你们提供各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资料,于2016年7月6日前汇总按照上报。
5、云南 2015年2月12日,云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力争到2020年,全省基本建成覆盖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各环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为降低畜禽死亡率,要求县级政府要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饮用水水源地、江河源头划定为畜禽养殖“禁养区”;风景区、城市郊区等生态敏感区、重要区域划定为“限养区”,禁止兴建畜禽集中养殖场,并逐步削减零星养殖量。
香港、澳门地区生猪需求以大陆供应为主本文不做详述;台湾地区尚无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如果你有幸还没有被划到“禁养区”中,那么赶紧看看自己符不符合下面的划定条件吧!
这些区域会被划为畜禽“禁养区”!
1、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
2、城市和城镇中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地区;
3、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
4、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
法律规定已建成的、地处上述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场应限期搬迁或关闭。
加强环保是利国利民的国策,我们养猪人也欢迎,但是还是要替广大养殖户呼吁一下,各地政府在猪场拆迁工作中请体谅我们养猪人的辛酸,给我们时间去处理圈里的生猪;对于拆迁猪场予以合理的经济补偿;对失去猪场的养猪人进行技能培训,让养猪人不要因为拆猪场致贫、返贫…… 对于小散户来说,未来的养猪之路会越来越难走,把握机会发展转型也许才是唯一的出路……
农村养殖个人怎么申请用三相电?
1、带上住户的身份证和房产证等相关证件,到电所营业厅办理。
2、详情可咨询营业厅的相关人员。
3、供电公司受理用户申请用电事宜后,派员现场查勘,若符合安装条件,指定装表位置并通知用户交纳费用。用户到供电部门交清所有费用后,供电公司工作人员上门装表接电,供电方案答复周期与装表周期不能超过承诺时限。
谁能告知非洲猪瘟?
非洲猪瘟,顾名思义就是由非洲猪瘟疫病毒感染所引发的传染性猪瘟疫病。虽然在遥远的非洲本病毒已经存在发病有100多年,但在去年08月之前的我国民众对于非瘟疫情是毫不知情也无关自己的,也就是说从来就不知道有这种对猪产生毁灭性打击非瘟病毒,更不用说对其有所防备了。
但自2018年08月的某一天起,辽宁省沈阳市的猪场发生了首例非瘟疫情后,全国范围内的猪场就因非瘟病毒的传播感染而遍布发病,而且以非瘟病毒的高度接触性易感性、高温发热性及高度死亡率的特征,迅速淘汰了一个又一个猪场。在非瘟疫情开始至今为止刚满一年的时间内,已经完全改写了国内养猪业的格局,对民众的猪肉消费也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因为猪价持续上涨导致肉价飞上天,民众直呼吃不起。
对此,如题主所问,非洲猪瘟疫病毒是如何传染到我国的?
根据科研人员对我国范围内发生的非瘟病毒毒株分析,与俄罗斯发生的非瘟病毒毒株相同,恰好我国发生首例非瘟疫情地区为东北的辽宁省,与俄罗斯地壤接触线境长,所以有人认为我国的非瘟病毒感染是由带非瘟病毒感染的野猪迁徙而引发的。
另外由于我国为新鲜猪肉类消费大国,但由于近年各地区的环保整治,逐步淘汰高污染的养猪业,所以就致使国内生猪供不应求,在此种情况下,只能依靠进口生猪货源来补充市场需求的缺口。当然按正规途径进口来的生猪必然要经过海关及防疫部门的层层检疫把关,出现差错带病入关的猪机率当然比较小。但因为受利益驱使,某些走私份子挺而走险擅自进口没有经过正常检验检疫的未知健康程度的生猪,这当然也是一种传播非瘟病毒进入我国的途径。
再者就是进口冻肉或肉类加工制品,如火腿肠、猪肉干等,非瘟病毒在冷藏或干燥的肉制品中可以存活几个月甚至几年,以其顽强的存活力潜伏于国内的每一个消费场所,当然非瘟病毒感染健康猪致使发病也是迟早的事。
最后,随着我国对外贸易交流的频繁进行,飞机、轮船甚至火车在世界各地区奔跑,随行人员所需要消费的随行餐饮猪肉恰逢带上非瘟病毒,而期间产生的泔水刚好喂养猪,那么非瘟疫情也就由此爆发了。
以上是乡民锋哥为大家解答的非瘟病毒是如何进入我国的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朋友解开心中的疑惑,从此重新认识非瘟,战胜非瘟疫情。
一户宅基地是多少面积?
对于农村里面一户一宅制,那么这个宅基地的面积到底是多少?如果宅基地的面积少了,又怎么办?
在农村里面提出了这个一户一宅制的相关政策来之后,有很多地方到现在目前为止,还没有明确一户一宅制,这个标准的面积到底是多少?面积是怎么分配的?也不清楚。
一户一宅制的面积如何分配?对于农村里面一户一宅制的面积是如何分配的?那么目前每个地方都有不一样的做法,情况也不尽相同,那么我只能够举例,某个地方已经出来明确的标准的情况之下。
他们这里的宅基地是怎么分配的?
根据平均的户口获得平均的宅基地分配面积。
在我们这边一般很正常的,一个家庭都有5口人左右。
这种家庭我们称之为一般的小家庭。那么在山东这边已经出现了分配宅基地具体面积的情况
他们这边所分配标准的户口,宅基地面积为260个平方。
也就是说每个户口下面的宅基地最多不能够超过260个平方,那么超过260个平方之后,可能会进行其他的一些收费事宜等等。
如何分配宅基地?他们是怎么计算的?宅基地分配是根据当地的平均人口和平均户口来计算出来,以及这个可适用于宅基地的总面积,进行平均分摊。
所以有的地方呢,宅基地平均分摊一个户口里面会分得同样的面积为260个平方
有的地方呢,是240个平方,有的也是200个平方。
当然也有的地方,比如一些人口比较多的,地方比较少的,他们分配可能只能够分配到一百几十个平方,刚刚够盖一个房子。
那么根据宅基地的平均分配,按照人口的分配,别的地方已经出现标准,每个人分配的是30平方。
所以分配的时候也会按照不同的情况所分配的宅基地面积也不同,分为小户,中户和大户。
比如说小户,我们称之为一个小家庭,那么不超过5口人属于小家庭,对于超过5口人不超过10口人。这种家庭要称之为中国,那么上了10个人以上的家庭,可能称之为大户。
那么对于人口的数量以及分配的宅基地面积也是不相同的。所以这种情况之下我们就可以看得出来,每个地方它所分配的宅基地都是有惯性的,能够符合当地标准的分配方式方法,才能够让所有的人都能够按照相对应的法律来分配所得的宅基地。
自己的宅基地少了怎么办?在农村里面,我们所看到的宅基地多半是多的,不会有少的,因为在农村里面,绝大多数人都有一个老房子和一个新房子,那么针对于两者加起来的宅基地面积可能会超过所分配的宅基地总面积。
当然也有的会少于这个所分配的宅基地面积,那么针对于这种情况之下,我们应该如何去解决?
少了的宅基地肯定不会得到一定的补偿,给你的路口要封路,再申请宅基地的时候可能会得到相对应的申请权限和申请的可能。
但是多了的肯定会另行收费什么的,这个都有。
所以针对于农村里面的宅基地多了少了,这个就得看大家当地的实际情况到底是怎么样的,因为我们不了解所有地方的这个具体的情况,所以不好给大家一个非常好的回答。
在这里很抱歉,但是我们希望大家认真的了解当地的情况,因为每个地方和每个地方都是不一样的,以每个地方为准,来判断这个宅基地的标准。
2023春节猪肉价格会涨吗?
猪肉价格为什么突然上涨呢?2023年春节猪肉价格还会上涨吗?
今年生猪市场和猪肉市场出现了两极分化的局面,上半年生猪价格跌破了成本价,6.5元每斤,猪肉价格也跌至10元一斤,似乎出现了我国生猪产能过剩。
然而从今年7月份开始,生猪价格暴涨,一路涨到最高为15.3元一斤,比上半年的猪肉价格都贵。猪肉价格更是迅速地拉升,就目前全国猪肉零售价格为20~24元/斤之间,局部地区也突破了26元,排骨的价格更是高得惊人,达到了30元。
为什么猪肉价格突然大涨呢?我国是生猪养殖的大国,全球50%以上的生猪在我国。不可能突然生猪价格暴涨,随之带来的猪肉价格也暴涨,最值得怀疑的因素,那就是资本的背后炒作。
另一方面的原因,就是我国是生猪养殖户二次育肥和压栏惜售造成的。注意上半年猪价特别低迷,散养户大部分退出了养殖行业,而规模化养殖企业却不断地扩大,但是始终不向市场上出售。到了下半年以后,猪肉的消费旺季来了,规模化养殖企业开始大量抛售生猪。比如牧原股份第3季度赚了81.96亿元,几乎每一天赚1亿元,这简直不可思议的利润。
第3个原因,就是我国下半年减少了猪肉等地铁肉制品的进口。根据有关部门反馈,下半年猪肉进口量减少了至少346万吨,这可以说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数字。
2023年春节猪肉价格会上涨吗?根据专家的推算,目前猪周期到来了,尽管还没有达到顶峰,猪价还没有迅速地回落,但是目前的猪肉价格应该到了最高位了。
春节期间的猪肉价格不会比现在的猪肉价格高相反,会比现在的猪肉价格低,这一点毋庸置疑。其实每年的春节猪肉价格都会比第四季度猪肉价格要低很多,似乎这就成为了一个不成文的规律。
春节的猪肉价格低也是有原因的,因为春节期间老百姓的消费能力增加,可是市场上的肉类产品也在不断地增加。尤其养殖户会把自家养的鸡鸭鹅等等推向市场,使得消费者有了更多的选择机会。猪肉价格贵,可以买牛羊肉,也可以买鸡肉,甚至可以多买鸡蛋、鱼类等产品来替代。
关键是到了春节前夕,各个地方允许杀年猪,老百姓自家杀猪,把一些猪肉分给邻居,或者是亲朋好友。当然对于杀猪的农户来说,可以适当地收一点养殖成本,也不作为违规杀猪卖肉。
更何况近期猪价开始回稳,生猪价格已经连续4天,总的趋势下跌。下面是10月28日,全国26个省市生猪报价情况:
从明天的生猪报价情况来看,东北华北地区猪价开始上涨,这充分地说明了近期猪价还是比较稳定的,也就是说猪肉价格也是比较稳定的,还处在高位运营。猪价下跌的时间应该在元旦之后,二次预备猪大量上市,那个时候也是猪肉价格下跌的时期。
综上所述,近期猪肉价格上涨的主要原因,那就是二次育肥猪和压栏惜售造成的。不过近期规模化养殖企业开始大量抛售生猪,相信市场猪肉供应量再增加,猪肉价格有可能进入回调,春节期间猪肉价格不会再上涨而是下跌为主!